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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变更车道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hoo
  • 来源:玩车网    发表于: 2013-11-21 16:15:07

截至2013年10月底,交管部门数据显示,全国共查处随意变更车道违法行为181.5万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58%。据了解,每年的交通事故中,有30%左右都是由于随意变更车道引起的,其中大多数都是小事故,但也不乏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尤其是在车速比较快的时候,一点小摩擦,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道路交通标线,并确保安全距离。随意变更车道,包括加塞、逆向行驶超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也是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重点。


今年10月4日,长深高速公路浙江省境内发生一起6人死亡、4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就是由于并线造成的。司机王某在高速上变更车道时,没有注意到来车情 况,造成后面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紧急避让,撞上了相邻车道的小客车。小客车翻过中央护栏后,又与对面车道的一辆小轿车以及一辆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酿成惨祸。 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后认为,王某在变更车道时影响了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 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负事故主要责任。


其实,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类似的惨痛事故还有很多,但是都挡不住驾驶员随意变道的“自由心态”。终究原因,是大部分人都没有意识到随意变更车道的危险性,在潜意识里,只把变更车道当成了正常驾驶操作,但忽略了其背后存在的可怕隐患。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驾驶员变更车道,因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变更车道是最常见的操作。但有的驾驶员将正常操作错误地理解成“随便操作”,认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自己想变道就变道,完全忽略了道路交通的现实情况。这是导致加塞、变道不打转向灯等随意变道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分析,交管部门查处的部分违法变更车道行为,驾驶员有一部分是因为着急赶时间,但还有一些人是出于炫耀心理:要么就是觉得自己驾驶技术高超,无法容忍自己前面有车,要么就是觉得自己的车辆行驶性能绝佳,别人在短距离内速度提不起来,我的车子就能。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一些驾驶员有缝就上、有空就钻。频繁变道、加塞行为,也成为“最令人反感交通陋习之一”,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埋下了隐患的种子。


一些驾驶员在变更车道过程中还常常有自鸣得意的心态,认为自己驾驶技术高超,一点点空也能钻过来。其实,这种想法非常错误,因为变道成功,并不代表驾驶技术的高超,而是其他人采取了避让措施。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道路行驶过程中,改变行驶轨迹的人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别人故意不采取避让措施而造成事故,也属于变更车道人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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