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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新规 驾照扣分需教育

  • 吴景基
  • 来源:玩车网    发表于: 2013-05-03 10:42:44

广州市的司机大佬们注意了:从2013年5月1号起,按照公安部新制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凡是大型客货车、中型客车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或其它车辆在致死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校巴驾驶人审验时,都要求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教育。该学习教育将不同于以往的观看教育片,还涉及到授课、考试以及互动交流等环节。据了解,在广州,该规定准备实施。

本次新规,是公安部为贯彻实施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制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规范规定,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以及校车驾驶人进行审验时,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学习教育。

驾驶人审验教育主要通过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学员交流心得、开展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测试等形式进行。其中,讲授交通安全课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

在学习教育中,公安部也规定要新增测试环节,测试内容为安全文明驾驶知识测试题目,共计50题。据了解,文明安全驾驶知识测试题目在驾驶证考试中也有出现,即通常所说的“科目四”。不过,虽然测试是学习教育的必要环节,但是否通过却不是通过审验的评判标准。公安部明确规定,对测试题目作答错误的,应当告知其正确答案,以强化教育效果。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通过审验的依据。

与驾驶证考试需要交纳考试费、不合格需要交纳补考费不同的是,新增的学习教育内容全程免费。公安部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民警、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向驾驶人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推销教材光盘,不得为不接受教育的驾驶人通过审验。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从严追究责任。

本次新规还明确了驾驶人审验教育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不得交由驾驶人协会、驾校、公司等单位和社会团体承担。

按照这项规定,每年需按规定学习教育的驾驶人,动辄以数十万计,以车管部门现有的授课能力,很难做到“即来即安排”,时间一长也难免会像驾考一样导致积压产生。不过,公安部新规中也规定了允许各地交管部门探索应用互联网审验教育模式,以应对积压问题。

点评:每年都会有很多车主被记分,如果真的都要进行学习教育的话,这个数目太庞大,真的实行起来会相当困难,也会浪费很多资源,到时就会变得事与愿违了。公安部允许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来进行教育,这是一个明智之举,应用当前互联网发达的优势,让一切都轻松很多。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工作规范》的实行,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司机进行学习教育,其实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规定,从而提高广大司机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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