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历时十年制定的法规,汽车“三包”政策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在业界看来这部法规政策仍有完善的空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等多位人士在近日北京举行的汽车消费公益维权座谈会上表示应该尽早修改其中关于退换货、举证责任等规定。
消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表示“汽车三包规定对消费者而言是灾难。”,汽车三包规定把本应强制召回的产品缺陷纳入“退换货”条款中,是一种倒退。吴教授还表示车辆本应是全面召回,现在仅仅是单独退换,导致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消费者搭上时间、精力、金钱甚至是人身安全,使用了缺陷产品,不仅拿不到相应的补偿的同时还得在退换时还要给厂商交补偿费,这是最不合理的地方。全世界只有中国有这样的规定,让消费者去补偿企业。”所以消费者补偿企业是不应该也没有道理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杜芳慈则表示,消费者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是多头管理。杜秘书指出,涉及汽车厂商管理的部门有工信部、交管部门、环保、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表面上是各司其职,但消费者在出问题之后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杜秘书还认为,中国的法律缺少真正的制约力量,三包规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同时一些业界专家表示,应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参与汽车消费维权,为消费者提供司法救济。原因是由于汽车涉及的零部件较多,各车型标准不一,难有国家统一标准。
六和金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为华表示,因此,在法律方面有必要做出规定,解决消费者普遍存在举证难的问题,维护汽车消费权益,应该将举证责任倒置,由厂商来证明产品和服务不存在质量问题和侵权行为。所以厂商应主动负责举证。
贾新光作为汽车行业分析师则认为,是实施三包还是召回,企业会算经济账,自然哪个成本低选哪个。在召回制度实施后,需要相关部门去推动车企的召回工作,由于车企积极的召回对于像换个螺母之类成本不高的车辆,但是涉及成本较高的关键部位的主动召回则非常少。
小编认为,汽车“三包”政策实施应该听从各界人士的意见,从各个角度分析政策的利与弊,同时监督有关部门对于政策的落实,真切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让问题得到解决。